概述
歐盟RoHS是歐盟關于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一項指令。2003年1月27日,歐盟理事會通過了首版RoHS指令2002/95/EC(簡稱RoHS 1.0) ;2011年7月1日,歐盟公布了新一版的RoHS指令 2011/65/EU ( 簡稱RoHS 2.0) ,并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
2015年6月4日,歐盟官方公報(OJ)發(fā)布RoHS2.0修訂指令(EU)2015/863,正式將DEHP、BBP、DBP、DIBP列入附錄II 限制物質清單中,至此附錄II共有十項(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 (PBBs)、多溴二苯醚(PBDEs)、DEHP、BBP、DBP、DIBP)強制管控物質,并于2019年7月22日生效。
除了歐盟,全球多數國家都對電子電氣產品有類似的管控,詳細參見下表:
國家 | 法規(guī) | 限值/ppm | |
歐盟 | 2011/65/EU & (EU)2015/863 | 錫(Cd) 鉛(Pb) 親(Hg) 六價鉻(Cr6+) 多溴聯苯(PBBs) 多溴二苯醚(PBDEs)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BBP) 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 | 0.01% |
阿聯酋 | UAE RoHS-有害物質的限制-2017年第10號決議 | 0.1% | |
0.1% | |||
0.1% | |||
0.1% | |||
0.1% | |||
烏克蘭 | 烏克蘭第139號法令 關于限制在電氣和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的技術法規(guī) | 0.1% | |
0.1% | |||
0.1% | |||
中國 | 電子電氣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 | 鎘(Cd) 鉛(Pb) 汞(Hg) 六價鉻(Cr6+) 多溴聯苯(PBBs) 多溴二苯醚(PBDEs) | 0.01% 0.1% 0.1% 0.1% 0.1% 0.1% |
美國 | H.R. 2420 一電氣設備環(huán)保設計法案 | ||
日本 | JIS C 0950:2005 | ||
韓國 | 電子電氣設備及汽車資源回收法案 | ||
印度 | 電子廢棄物管理和處理條例,2011 |
概況
歐洲新指令
(ROHS指令)2011/65/EU
歐洲RoHS 2011/65/EU要求檢測的項目為6項,指令生效為ROHS指令。
歐洲新RoHS指令標簽
RoHS檢測項目有 鉛(Pb),鎘(Cd),汞(Hg),六價鉻(Cr6+),多溴聯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
關于HBCDD,BBP,DBP,DEHP等項目該指令僅提到在后續(xù)優(yōu)先評估是否列入管控,未強制要求生產商進行檢測。
指令
歐盟議會及歐盟委員會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官方公報》上發(fā)布了《廢舊電子電氣設備指令》(簡稱《WEEE指令》)和《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簡稱《RoHS指令》)
《RoHS指令》和《WEEE指令》規(guī)定納入有害物質限制管理和報廢回收管理的有十大類102種產品,前七類產品都是我國主要的出口電器產品。包括大型家用電器、小型家用電器、信息和通訊設備、消費類產品、照明設備、電器電子工具、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醫(yī)用設備(被植入或被感染的產品除外)、監(jiān)測和控制儀器、自動售賣機。
2008年12月3日,歐盟發(fā)布了WEEE指令(2002/96/EC)和RoHS指令(2002/95/EC)的修訂提案。本次提案的目的是創(chuàng)造更好的法規(guī)環(huán)境,即簡單、易懂、有效和可執(zhí)行的法規(guī)。RoHS指令修訂的主要內容有:
1. 改變了法律用詞,澄清了指令的范圍和定義;
2. 引入產品的CE標志以及EC合格聲明;
3. 分階段將醫(yī)療器械、控制和監(jiān)控儀器納入到RoHS指令的范疇;
限制的六種有害物質沒有變化,但四種物質——六溴環(huán)十二烷(HBCDD)、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要求進行優(yōu)先評估,以便考察將來是否納入限制物質的范疇。
RoHS范圍
僅對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市場的新產品。
包括家用的白熾燈和光源。
不應違反特殊的關于安全和健康要求的專門指令或規(guī)定——Vehicle ELV,汽車指令;電池指令,91/157/EEC,93/86/EEC&98/101/EC
不包括:醫(yī)用器材或監(jiān)控設備(WEEE指令第8,9類);在2006年7月1日前投放市場的維修備件;2006年7月1日前原先投放市場的再利用產品。
限制的有毒物質:
重金屬:
–Lead鉛;
–Mercury汞;
–Cadmium鎘;
–Chromium (VI)六價鉻
某些溴化阻燃劑:
多溴聯苯–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s);
多溴聯苯醚–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 (PBDE’s)
最高限量指標是:
鎘:0.01%(100ppm);
鉛、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聯苯醚:0.1% (1000ppm)
六類有害物質:
RoHS針對所有生產過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種有害物質的電氣電子產品,主要包括: 白家電,如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空調,吸塵器,熱水器等, 黑家電,如音頻、視頻產品,DVD,CD,電視接收機,IT產品,數碼產品,通信產品等; 電動工具,電動電子玩具 ,醫(yī)療電氣設備。
1. 鉛(Pb)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穩(wěn)定劑
2. 汞(Hg)(水銀)使用該物質的例子:溫控器、傳感器、開關和繼電器、燈泡
3. 鎘(Cd )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開關、彈簧、連接器、外殼和PCB、觸頭、電池
4. 六價鉻(Cr 6+ )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金屬防腐蝕涂層
5. 多溴聯苯(PBB)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6. 多溴聯苯醚(PBDE) 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測試原則
根據歐盟WEEE&RoHS指令要求,國內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是將產品根據材質進行拆分,以不同的材質分別進行有害物質的檢測。一般來說:
金屬材質需測試四種有害金屬元素如(Cd鎘/Pb鉛/Hg汞/Cr6+六價鉻)
塑膠材質除了檢查這四種有害重金屬元素外還需檢測溴化阻燃劑(多溴聯苯PBB/多溴聯笨醚PBDE)
同時對不同材質的包裝材料也需要分別進行包裝材料重金屬的測試(94/62/EEC)
以下是RoHS中對六種有害物規(guī)定的上限濃度:
鎘:小于100ppm
鉛:小于1000ppm
鋼合金中小于3500ppm
鋁合金中小于4000ppm
銅合金中小于40000ppm
汞:小于1000ppm
六價鉻:小于1000ppm
推出原因
首次注意到電氣、電子設備中含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重金屬是2000年荷蘭在一批市場銷售的游戲機的電纜中發(fā)現鎘。事實上,電氣電子產品在生產中大量使用的焊錫、包裝箱印刷的油墨都含有鉛等有害重金屬。
適用范圍
歐盟27個成員國: 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瑞典、芬蘭、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 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保加利亞、羅馬尼亞 。
RoHS指令的函蓋范圍為AC1000V、DC1500V以下的由目錄所列出的電子、電氣產品:
1. 大型家用電器: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空調等
2. 小型家用電器:吸塵器、電熨斗、電吹風、烤箱、鐘表等
3. IT及通訊儀器:計算機、傳真機、電話機、手機等
4. 民用裝置:收音機、電視機、錄象機、樂器等
5. 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熒光燈等,照明控制裝置
6. 電動工具:電鉆、車床、焊接、噴霧器等
7. 玩具/娛樂、體育器械:電動車、電視游戲機、自動賭博機等
8. 醫(yī)療器械:放射線治療儀、心電圖測試儀、分析儀器等
9. 監(jiān)視/控制裝置:煙霧探測器、恒溫箱、工廠用監(jiān)視控制機等
10. 自動售貨機
它不僅包括整機產品,而且包括生產整機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裝件,關系到整個生產鏈。
認證程序
1. 填寫RoHS測試申請表,該表可到本中心領取,也可在RoHS認證中心網站上下載,填好后返回。
2. 報價結算,提交申請后,客戶送樣品(或快遞)到我司,我司對樣品按要求進行合理分拆,并把產品拆分數量及測試費用反饋給客戶,客戶同意后,將測試費用打入本公司指定賬戶(也可現金支付)。
3. 款到后,即行安排測試,一般情況下,一周內完成測試。
4. 發(fā)布報告,遞送的方式可采用快遞、傳真、電子郵件或送檢人親自領取。
認證意義
產品不做RoHS認證,將給生產商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害,屆時您的產品無人問津,痛失市場,假如您的產品僥幸進入對方市場,一經查出,將遭遇高額罰款甚至刑拘,從而,有可能導致整個企業(yè)關門倒閉。
不少大型企業(yè)對RoHS認證早有研究,早有準備,而且不少產品已通過RoHS認證,但仍有不少中小型企業(yè)對RoHS認證仍相當陌生,一知半解、霧里看花、不清不楚、不知從何下手,不知找誰認證。
涉及產品
主要包括:日常家電,如電冰箱,洗衣機,微波爐,空調,吸塵器,熱水器等;黑家電,如音頻、視頻產品,DVD,CD,電視接收機,IT產品,數碼產品,通信產品等;電動工具,電動電子玩具醫(yī)療電氣設備,使用的電力,包括小型和大型家電,IT和電信設備和消費品,如收音機,電視機,攝像機和音響系統。
如何運作
指令處置阻止成千上萬噸違禁物質可能釋放到環(huán)境中,并在電氣和電子產品的設計帶來了重要的變化,增加生產者的產品的成分和毒性的認識。其他國家,包括歐盟的主要貿易伙伴,都遵循歐盟的例子,并帶來了類似的立法。符合RoHS要求的制造商更好的準備,以面對這一全球性挑戰(zhàn)。國家主管部門已加強合作,發(fā)現和刪除不符合規(guī)定的產品從市場,產品的貿易和市場結構,由于其性質,體積更容易造成環(huán)境問題的基礎上他們的做法。
指令修改
該委員會計劃,重鑄指令是一個更好的監(jiān)管環(huán)境的整體承諾的一部分。改革涉及的實施,執(zhí)法和連貫性的改善。RoHS指令也需要檢討,尤其是涉及到包括在其范圍內的醫(yī)療設備和監(jiān)測和控制儀器,并限制物質名單的適應。經驗與實施的第一年,在運行了廣泛的利益相關者磋商,重鑄透露在決定某些產品是否屬于范圍內的困難,太多的不符合標準的產品和成員國之間的差異,如實施有關的問題,產品符合性評估和開展市場監(jiān)督“的方法。也有一個混亂的RoHS和新的政策和立法涵蓋的化學品,例如增加不足或低效的執(zhí)行指令的風險之間的關系的潛力。
RoHS進展情況
一些大公司已經注意到RoHS并開始采取應對措施,如SONY公司的數碼照相機已經在包裝盒上聲明:本產品采用無鉛焊接;采用無鉛油墨印刷。
信息產業(yè)部2004年也出臺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內容與RoHS類似,并于十月份成立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工作組”,研究和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體系;開展與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有關的標準研究和制修訂工作,特別是加快制定產業(yè)急需的材料、工藝、名詞術語、測試方法和試驗方法等基礎標準。
2011年7月1日,歐盟在官方公報(OJ)上發(fā)布了新版RoHS指令——指令2011/65/EU。
作為中國電子電氣產品制造企業(yè)非常熟悉的一項指令,其出臺歷程可謂是一波三折。由于修訂過程中各方分歧較大,因此這項本來意欲在2009年就出臺的修訂案一拖再拖。特別是就是否擴大產品范圍和受限物質的范圍,歐盟內部包括委員會、歐洲議會、理事會、業(yè)界、NGO等都進行了激烈的爭論。
2011/65/EU較原RoHS指令2002/95/EU的不同主要在:
1. 擴大了產品范圍:將所有的電子電氣產品都涵蓋在了指令規(guī)管的范圍內(包括線纜和備用零部件),但是給予了新添入的第8類醫(yī)療器械和第9類監(jiān)視和控制儀器(包括工業(yè)監(jiān)控儀器)一定的過渡期,此外,還針對這兩類產品給出了20項的豁免(列于附件IV中)
2. 理清了部分定義
3. 管控物質的范圍未擴大,還是維持了原有的六種物質的原限量要求,但是提出了今后的審查過程中,要對包括DEHP等在內的物質優(yōu)先進行考察,為指令今后擴大管控物質的范圍鋪路
4. 刪除了其中的生產商(producer)規(guī)定,而添入了“制造商”(manufacturer)、“授權代表”(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進口商(importer)”、“經銷商”(distributor)的定義,并對其職責進行了明確的界定
5. 規(guī)定了產品需貼附CE標志及CE標志的相關事宜。
本指令將在發(fā)布于OJ第20日起生效,成員國需要在2013年1月2日前將其轉化為本國法律。
2011/65/EU的發(fā)布將給中國的電子電氣產品制造企業(yè)帶來一定的影響,特別是由于將醫(yī)療器械類產品、監(jiān)視和控制儀器產品列入規(guī)管的范圍,因此對這兩類制造企業(yè)的影響將是非常巨大的。
此外,由于電子電氣產品上需要貼附CE標志,因此,對業(yè)界符合指令的要求,也將是一個巨大的挑戰(zhàn)。
RoHS 2.0新增產品類別
2011年11月30日,歐盟委員會宣布,已開始對2011/65/EU指令(RoHS 2.0指令)的影響評估研究結果的工作。歐盟委員會計劃通過研究擴展RoHS 2.0指令的范圍,將原先排除在RoHS 1.0指令之外的產品和產品類別包含其中,并據此提出新提案。根據新研究,新指令附件1.0中包含的產品范圍將擴大,通過未來的研究和公眾咨詢還可能進一步擴大。但在迄今委員會發(fā)布的產品范圍草案中,已包含了需引起出口商極大關注的產品。
類別1:大型家用電器。包括新產品類別“燃氣烤架”、“燃氣烤箱”和“燃氣加熱器”。
類別4:電子消費品。包括新產品類別“具有電器功能的家具”,例如“升降躺床”和“升降躺椅”。
類別7: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包括新產品類別“具有較小電氣功能的玩具”,例如“會說話的泰迪熊”和“會發(fā)光的鞋”。
類別11:其他電子電器設備。除了“電源開關”和“電動手提箱”外,包括新產品類別“具有電氣功能的服裝”,例如“加熱服裝”和“水中會發(fā)光的救生衣”。
影響評估研究還包括對如何使符合RoHS指令的有害物質濃度限制規(guī)定更可行的分析。已有對限制物質含量的閾值過于嚴格的關注,尤其是當應用到涂料和非常小的部件的時候。
作為這項研究的一部分,委員會正征詢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包括遵守指令的花費,如改變產品設計的費用,以及有助于評估減少產品中有害物質濃度帶來的好處的數據。意見征詢期至2012年4月,2012年7月6日前委員會將發(fā)布最終報告(包括修訂的影響評估)。